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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山江南体育申报就业见习~快来看这些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15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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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一)全市范围内,有接收见习人员的意愿和能力,并能提供实践工作岗位的,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可持续发展潜力大的企事业单位,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见习人员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单位工作岗位。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可优先认定作为见习单位。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有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四)能够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不低于规定标准的生活补贴,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见习人员在同一见习单位只可进行一次就业见习,在不同见习单位可分别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的累计见习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江南体育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注:市直单位、浑江区、江源区、抚松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临江市、靖宇县、朝鲜族长白自治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

  符合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须向所在地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从即日起,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可填写《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到所在县(市、区)人才中心报名。市直部门见习人员也可添加1058836070“QQ群”进行线上岗位申报。根据见习岗位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市人才中心将适时组织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对接;

  (二)见习人员可通过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直接与见习单位对接。见习单位招用见习人员应自招用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人才中心审核备案。